基地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。基地主要承担国家、省部级各类项目研究。为提升基地业务人员的科研能力,营造科学严谨、规范有序、分工协作、成果共享的良好学术氛围,制定本制度。
1、申报
(1)基地科研课题采取课题负责人制。
(2)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统筹、内部分工及工作进度。
(3)项目负责人需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。
(4)基地业务人员根据基地研究方向开展科研工作。
2、实施
(1)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,按照课题相关规定,多出成果。
(2)课题负责人应科学合理、公平公正的划分科研成果,严禁独占成果或抢占他人成果。
(3)课题实施期间,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。
(4)负责人应与对外合作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,遵守对方相关规定,严禁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发布科研成果。
3、考核
(1)基地依托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考核课题实施情况,严谨弄虚作假,杜绝学术不端现象。
(2)未按时完成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,由部门决定更换课题负责人并暂停其申报新课题资格。
(3)课题完成后,负责人应向基地依托部门按时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备案,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存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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